今日视点 | 常德市环保局党组书记陈建国6月5日在《常德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
常德市环保局党组书记陈建国6月5日在《常德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头雁”“排头兵”,全市环保系统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到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发展的需要就是我们改革的重点,生态的短板就是我们必还的老账,要以妥善化解环境纠纷为切入点,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
生态环境保护是最大的政治任务,化解环境纠纷是最大的民生事业,我们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用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这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将化解环境纠纷当作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大事要事来抓,将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要贯穿到污染防治的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妥善化解环境纠纷,是带动城市发展后劲、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举措。我们一定要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这是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的突破口。近些年,市本级每年受理的环境污染投诉举报件均在1000件以上,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期间受理的群众环境投诉件就有242个,主要集中在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面。这些突出环境问题的集中显现,为我们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措,确保问题整治到位,纠纷化解到位。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全面的工程,化解环境纠纷更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一是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化解环境纠纷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实基础,定期研究部署,妥善解决好环保领域重大问题、节点问题;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靠前指挥、靠前调度,加快推进环境纠纷化解。二是要严格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在环保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协同推进环境纠纷化解处理。三是要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企业排污监管,逐步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控环境污染增量,确保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共赢。四是要严格落实公众的社会责任。通过这些年的共同努力,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比如秸秆禁烧、烟花鞭炮禁燃,通过多途径、全方位宣传引导,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取得了初步效果,逐渐成为全民共识。
我们将2018年作为“环境纠纷化解年”,围绕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的环境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制度、强化举措,促进环境纠纷化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监管。推动环境成本足额纳入生产成本,倒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畅通政企联系渠道,倾听企业声音,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完善现场巡查、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切实解决环境保护“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行业管理、群众自治等力量,建立健全环境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众听证、专家咨询、民主评议等制度,探索设立环境诉讼公益金,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环境纠纷化解。三是要注重科学管理。主动公开环境质量、监管执法、环评审批等各类环境信息,明确并向社会公示环境纠纷化解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对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后督查,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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